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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nce Armstrong 就跟大多數的英雄一樣(雖然他常說他不是英雄),兒童時期極為不快樂,出生於單親家庭,父不詳,幼年時母親再嫁,繼父對他卻極為差勁,所以即使他擁有一個與繼父同樣的姓 - Armstrong,但他寧可拋棄。在這時期,單車是他逃避的工具。

青少年時期,他受到住家附近自行車店老闆 Jim Hoyt 的幫助開始騎自行車,並展露運動天份,開始參加各種比賽,其中最拿手的就是鐵人三項,從青少年的比賽,到謊報年齡參加成年組的比賽都有,比賽獎金成為他收入主要來源,而且幾乎每場都能名列前茅,在高中畢業前,當大家都在為上大學而努力時,他就已經知道他以後要做個最傑出的運動員。

高中畢業沒多久後,他進入美國代表隊,開始隨隊在歐洲征戰。這時期的他充滿自信,喜歡佻興,總是過早發動攻勢,車隊策略當作耳邊風。之後他進入職業車隊開始做職業比賽,第一場就讓好出風頭的他吃盡苦頭,這場比賽是聖薩巴斯坦精英賽,一百多英里的山路,天候不佳,大雨傾盆,寒風刺骨,他拿到最後一名,他所有比賽中最難看的名次,甚至連圍觀的車迷都嘲笑他,不過他沒放棄,如果放棄了今天就不會這在裡看這本自傳了,他在下場比賽中奪牌。


在他事業最巔峰的時候,發現罹患睪丸癌,腫瘤一路擴散到肺跟大腦,醫師的預估存活率從一開始的 50% 一路掉到 15%,生命最絕望的時刻,簽約車隊棄他而去,也沒有任何醫療保險,不過幸運的是,朋友跟母親都是這時他最大的支柱,幫助他度過各種開刀治療,以及最難熬的化療。以前的 Armstrong 總是把自由車當作職業的一部份,對自由車沒有感覺,不過這時候的他才開始體認到,他最喜歡的還是騎車,他不想放棄生命的最大原因是希望有朝一日還能跨上自由車去比賽,但是癌症剝奪了這項能力,這時候的他還會輕鬆的被騎大賣場車的歐媽桑超越。

癌症痊癒後,他卻陷入一種反彈期,原本生病時渴望能夠再度跳上自由車去比賽,但在痊癒後,也開始比賽了,卻頓失生活方向,他不知道是否要繼續以自由車比賽為業,還是另謀生路,在徬徨下整天只知道打高爾夫球虛度時間。不過一次在 Boone 的密集訓練,山林綠野中的騎乘讓他又重新找到了騎自由車的樂趣,在攀爬 Beech Mountain 時,看到路上還遺留著以前比賽時,車迷漆在路面上的 「Lance 加油!」字樣也鼓舞著他,Lance 真正復活了,他重回歐洲賽場,增加更多的訓練,最後參加 1999 年環法大賽並奪冠,之後再連霸六屆!

從絕望到成功,他就是英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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